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5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6﹞51号),全面加强我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加快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步伐,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例的示范和指导作用,11月16日—17日,市政府法制办在富华大酒店举办了全市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案例分析评估暨能力提升培训班。市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市行政复议裁决办公室主任高成勇作开班动员讲话,省政府法制办行政应诉二处处长赵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卢卫国应邀出席会议。会议由市政府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清环主持,市政府法制办副调研员贺志富,市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科、行政应诉科全体工作人员,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负责人,高新区人员法院行政庭负责人,部分市政府法律顾问,各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复议应诉工作分管领导、案件承办人员,市政府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市公安局城区各分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共计12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分三个阶段进行:16日上午为培训阶段,高成勇主任作开班动员讲话,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李正良庭长作专题授课,市政府法制办行政应诉科刘瑞云科长对《潍坊市行政应诉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16日下午至17日上午为案例分析研讨阶段,对前期精选的14个复议应诉典型案例进行分析点评;17日下午为总结阶段,对我市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专题调度。
高成勇主任在讲话中总结了近年来我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起到的工作成效,分析了当前形势,并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高主任指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推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的意识。要进一步规范执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高主任要求,要积极担当,以新举措推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再上新台阶。严格落实《潍坊市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科学设置和配套办案场所,进一步规范办案行为。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按照《潍坊市行政应诉办法》有关要求,落实好“三告知”、“负责人出庭应诉督促”等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应诉行为。要加强行政复议应诉信息化建设,助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队伍建设,大力推进行政复议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队伍。
案例分析研讨阶段,针对案件办理中出现争议较多的领域,在前期各单位提报的基础上,精选出房屋征收补偿类、政府信息公开类、工伤认定等14个典型案例在会上交流研讨。通过“案例介绍+专家点评+互动交流”的方式,在介绍基本案情的基础上,由各专家分组点评,对每一个案例从争议焦点、审查标准、司法裁判等方面进行了精彩解析,现场气氛热烈。通过分析点评,提升了与会人员的学习研判能力、评估思考能力和办案实用能力,深化了对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规律的认识,对从源头上减少和化解行政争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17日下午,对我市行政法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度。会议听取了各县市区前期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推进情况的工作汇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交流,对下步工作推进措施达成了一致共识。
培训结束后,与会人员纷纷表示,通过对典型案例进行分析研讨,充分交流了各地各部门的行政复议应诉的经验和体会,加深了对重点法律问题的认识,通过不同观点的阐释和辩论,使大家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提升了法制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对进一步推动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依法有效解决行政争议,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