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法制办印发《关于推荐政府立法工作联系点的通知》和《关于提报立法储备建议项目的通知》,对扩充政府立法工作联系点和建立政府立法项目储备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政府立法工作联系点是基层群众和社会组织直接参与立法活动的重要载体,是政府有关部门深入基层直接了解群众意见的重要平台。通知要求在现有6个政府立法工作联系点的基础上,新增一批政府立法工作联系点,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分别从镇(街)、居委会、学校、律所等范围推荐5个,经市政府法制办综合筛选后予以授牌。推荐工作要围绕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深化改革等方面,突出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三个领域。政府立法工作联系点成立后,将对立法规划和计划、法规规章草案等提出意见建议,并参加立法调研、座谈、培训等活动。这将进一步拓宽政府立法征求意见渠道,让更多的基层单位、基层管理人员、广大人民群众和利害关系人参与到政府立法工作中来,使政府立法工作更接地气,更具有可操作性。
立法项目储备库是为了合理安排立法资源,将有立法必要但条件尚不成熟、需要开展前期调研的项目进行集中储备,实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的数据库。通知明确了提报项目的基本条件,并提出几点具体要求,重点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体现地方特色,助推“四个城市”建设。立法项目储备库建立后,有助于合理分配立法资源,统筹安排立法任务,保证立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
这两项工作将于6月底提报完成,市政府法制办将根据提报情况综合审查筛选,确定立法工作联系点和立法储备项目名单,并通过政府法制网站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