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法制办印发《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市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
本次清理工作重点对未通过年审人员、聘用的劳动合同制、劳务派遣、临时借调人员、因离职、退休、调整、调动等不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等7类人员进行清理。对清理范围内的人员,将在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注销行政执法资格,收回行政执法证件。通知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是执法人员清理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切实摸清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的底数,对属于清理范围的人员坚决予以清理,调离执法岗位。同时,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坚决不得为不符合条件人员申领执法证件。要切实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定期对本单位的执法人员进行清理,对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坚决清理,实行动态管理。本次清理工作将于6月30日前全部完成,清理结果将通过市政府法制办网站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