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全省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鲁府法发〔2016〕3号)要求,今年上半年,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专项清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专项清理工作主要是针对全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或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受委托行使行政执法权的组织中,已经取得《山东省行政执法证》或者国务院部委统一颁发的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自今年4月1日开始,分5个阶段进行,目前清理工作已全部结束。经过清理,共注销不符合行政执法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661人,其中行政编制147人,参公事业编制15人,其他事业编制479人,企业编制3人,非在编人员17人;清理行政执法证件数量713个,其中省政府执法证件554个,国务院部委执法证件159个。下一步,市政府法制办将根据情况,定期对执法人员资格进行清理和确认,对不合格的人员依法暂扣或注销其行政执法证件。凡未经审核确认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我市现有行政执法人员证件信息可通过以下渠道查询:登录“山东省政府法制网”首页→互动交流→执法证件信息查询系统→输入证件号或执法人员姓名→查询。
监督电话:8091558。